关于印发《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的通知 灵山府〔2015〕222号
更新时间: 2015-07-22   来源: 本站  作者:

各村(居)委会、镇各相关单位:
《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切实抓好落实。


附:《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2015年7月21日


灵山镇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积极应对我镇食品安全事故,高效组织应急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处理。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食品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逐步建立镇政府、村(居)委会、镇辖区各单位信息联动传递预警机制,加强对应急预案的培训、演练、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作好日常应急事件的宣传,鼓励群众报告突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及其隐患,及时处置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市、区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村(居)委会、单位食品安全应急指挥机构,制订本地的应急预案,确定符合实际的对策,落实应急责任机制。
3、统筹安排,分工合作。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整合资源,统筹安排食品安全、卫生、工商、畜牧、交通、安监等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工作,加强镇辖区各单位分工负责和协调配合,处理好日常事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各相关办公室、单位在各自业务范围给予协调、指导、技术支持,并组织力量给予支援。
4、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突发性事件发生后,镇政府发出应急指令,镇辖区各单位应根据应急要求快速做出反应,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力量,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二、应急机构及职责
镇成立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分别兼任组长、副组长,成员为镇党政办、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社会服务中心、灵山工商所、灵山中心卫生院、新市卫生院、大林卫生院、灵山中学、灵山中心小学、镇综治办、灵山派出所、灵山司法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以及各村(居)委会主任。镇食品安全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由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承担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预防应急救援的规定;及时了解掌握全镇食品安全事件情况、协调和组织实施食品安全应急措施;负责向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报告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准确地点,涉及范围,伤害程度及应急处置措施;审定全镇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在应急响应时,负责协调食品、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指导、督促、检查镇辖应急指挥机构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镇辖区食品突发性事件信息的收集分析,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协调食品、卫生、防疫、畜牧、医疗救护、公安、工商、村(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组织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应急救援期间镇级的媒体宣传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
镇辖区各单位依据法定职责,开展或配合市、区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各项工作。镇属各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和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部署安排开展应急各项工作。
(四)村(居)委会、单位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及责任
各村(居)委会、单位成立应急领导机构,负责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性事件的处置。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辖区、本单位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掌握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政府和上级应急领导机构报告事件情况;协调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救援工作。
三、预防和预警
(一)监控机构
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负责全镇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监控、检查和预警工作,多渠道获取全镇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对各种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向镇政府及市、区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二)监测信息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监测,以便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信息的报告和处理应快捷、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处理并随后补报详情。
四、应急响应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单位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应当及时向事故发生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应在2小时内向镇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机构和镇政府报告。
镇政府应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向区政府及区级相关部门报告,并立即派出工作组,组织镇相关部门立即赶赴现场,按规定先期进行处置,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指导村(居)委会、镇辖区各单位做好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置工作。
镇政府工作组在市、区工作组抵达事发地后,应积极协助配合市、区工作组共同做好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
镇财务组协调应急资金,做好资金保障。
(二)维稳保障
镇综治办协调镇公安派出所组织警力和人员,维护现场秩序。各相关村(居)委会、单位要组织人员做好家属思想工作。
(三)医疗保障
镇卫生机构要协调上级医院,做好医疗服务保障。
(四)物资保障
镇民政等部门要组织好应急救援物资保障。
(五)交通保障
保证应急交通工具的使用,确保救援车辆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道路运输畅通。
六、后期处置
(一)调查与评估
镇食品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重大食品安全应急工作的总结报告。总结报告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事故原因、发生过程及造成的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采取的主要应急响应措施及其效果,主要经验教训等。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参加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处置工作有失职、渎职等行为或迟报、瞒报、漏报重要情况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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